金政〔
2009〕
34号
关于印发《金神镇
2009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
经研究,现将《金神镇
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神镇
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稳定金神镇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建立与“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相适应的考核评估体系,本着与省市考评接轨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评对象
全镇所有行政村。
三、考评主要指标及权重划分
全年考评实行百分制,考评方式分年终检查、经常性考核和不定期督查等
。
(一)年终检查内容及权重
1.
稳定低生育水平情况(
80分)
(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情况(
21分)
①
政策符合率(
5分)
②
多孩出生(
5分)
③
政策外二孩出生(
4分)
④
政策外一孩出生(含非法抱养)(
2分)
⑤
社会抚养费征收结案数(
5分)
(
2)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18分)
①
期内上环到位情况(含落实补救术后和取、脱环)(
8分)
②
期内结扎到位情况(
8分)
③
2005
年以来二女户结扎陈帐(
2分)
(
3)出生人口性别比(
21分)
①
政策内出生前一个月未上报孕情(
3分)
②
早孕发现率在四个月内情况(
18分)
(
4)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
20分
2
.经常性考核(月积分考核)指标和村级质量指标(
20分)
为了促进工作经常性开展,将相关重点工作尤其是工作质量指标和保障措施指标实行月积分考核,按实绩计入全年考评总分。督查考核的具体内容根据阶段性工作需要每次督查前分别制定。村级质量指标考评以第三季度督查中质量指标评分为准。
(二)不定期督查内容
平时不定期督查主要考核出生错漏报,不设分值,但每例出生错漏报直接在年终检查得分后的总分中按以下标准直接扣除。
1.
政策内一孩扣
5分,政策内二孩扣
10分
2.
政策外一孩扣
10分,政策外二孩扣
15分,多孩扣
20分。
(三)
1.
政策内一孩漏报扣
20分,政策内二孩漏报扣
30分;
2.
政策外一孩漏报扣
30分,政策外二孩漏报扣
40分;
3.
多孩漏报扣
50分,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村;
4.
性别错报扣
15分,孩次错报、政策内外错报比照政策外孩次扣分。
四、调查时限及指标获取方式
(
一
)考评指标主要通过对各村调查获取,部分指标通过专项检查途径获得。
(
二
)调查时限以
(
三
)对省、安庆市、桐城市检查等信息渠道发现并认定的出生错漏报比照第三条第四项标准扣分。
(
四
)多孩、政策外二孩、政策外一孩出生数的认定用调查样本点村的政策外数认定。
(
五
)本镇范围内,男女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村的期内政策外出生实行双向扣分。
五、考评纪律和制度
(
一
)考评工作全面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考评方法、调查结果(指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考评并接受各级检查监督。
(
二
)考评具体办法和程序要客观、科学,尽量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影响。村两委干部不得到考评现场,更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和提供假证明,故意刁难干扰调查。
(
三
)实行考评与指导工作相结合的制度。在考评过程中,要对被考评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评价,适当地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或建议。
(
四
)被查村对检查组调查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书面报告到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复议、复查。
六、奖励项目及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村,在全年考评得分后的总分均实行加分奖励。
(
一
)在省、安庆市、桐城市封闭式检查中成绩突出为我镇争得荣誉的奖
8分、
6分和
4分。
(
二
)提供计生“两非”案件重要案源线索,并得到桐城市计生委认可的奖
5分,成功破获的奖
10分。
七、扣分项目及标准
有下列情况者,在全年考评总分中实行扣分处罚:
(
一
)对调查组认定的结果不服,为达到否定调查结果,向镇党委、政府提出申请复议、复查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在全年考评总分中倒扣
10分。
(
二
)拒绝向调查组提供或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内向调查组提供有关资料的,在全年总分中扣
5分。
(
三
)没有正当理由或证据不足而找调查组矛盾或以核实情况为由带领当事人找调查组或到上级部门无理取闹的,在全年考评总分中扣
10分。
(
四
)样本点期内生育对象家庭见面率低于
50%的,在考评总分中扣除
0—
2分。
(
五
)对上级人口计生部门书面交办的任务不及时处理的,每发现一例(次)在全年考评总分中扣
2分。
八、结果运用
(
一
)完成了责任目标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居全镇前三名的村,评为“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评选先进予以否决:
误差率
5%以上的;
(
三
)重点管理
1.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考评位列后两名的;
2.
年度出现
2例多孩或
4例以上政策外生育的;
3.
在各级检查中出现综合误差的;
4.
在省、安庆市、桐城市检查中被查出较大或较多问题,导致我镇进入计生工作后进单位的;
5.
出现计生恶性案件的;
6.
村级出具或审核不严,出现有假证明、假材料,造成政策外生育或误差的。
九、考评实施
1.
为了与省、安庆市、桐城市考评接轨,检查内容、方法、分值划分等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2.
本方案实施中具体问题,由镇计生办负责实施,镇计生办要根据本考评方案制定具体考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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