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工作职责
一、准确调查,掌握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二、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意见,反映意愿,排忧解难。
三、宣传、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义务,乐观进取,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五、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与残疾人的联系,动员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六、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和计划,优惠残疾人的措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七、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体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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