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08年在全市开展“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城市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理性建设、建管并重、科学发展,全力打造“繁荣、靓丽、文明、和谐、宜居”的新桐城。
(二)工作目标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强度投入、高标准建设、高效率推进、高质量管理”的原则,集中抓好“一项整治、三项创建、两个突破、十大建设工程”,确保城市建设速度明显加快,城市规模加速扩张,城市建成区面积“十一五”末达到20平方公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市容市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市民的规划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项整治
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成立城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指挥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含经济开发区)内各类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在集中整治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中,坚持属地管理、依法行政、拆除整治与美化造景相结合的原则。市政府将及时出台《桐城市查处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认真制订本辖区、本部门查处违法建设的具体措施,建立明确的工作责任制度、定期反馈报告制度和督查制度,将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有违法建设的,要主动带头自行拆除,发挥表率作用。在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过程中,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对不履行职责、不作为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组织、纪检和监察部门要追究行政责任或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确保集中整治顺利推进,取得实效;确保城市规划全面实施,推动城市规划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三项创建
(一)积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各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将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规划。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密切协作,尽快完成名城保护规划编制,同时积极做好申报工作,力争今年申报成功。鼓励各地积极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进一步挖掘和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加强舆论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和建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创建安徽省文明城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严格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政务、法制、市场、人文、生活、生态等六个环境和创建工作指标,坚持巩固成果、突出重点、彰显特色,全面提升创建水平。着力抓好市容市貌、市场环境、交通秩序、环境污染等专项治理。切实加快停车场、公厕等公共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城市功能。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推进“文明企业”、“文明店堂”建设,进一步提高市民素质。坚持和完善文明委统一领导、文明办组织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长效机制,设立文明创建专项资金,从组织领导、协调配合、资金保障等方面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努力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重点抓好龙眠河综合治理和城市公园建设,改造西山公园,确保城市绿化面积年均递增2